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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使用协议 数据资料使用协议   (试行)

  

  中国调查数据资料库(以下简称资料库)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北京大学管理科学数据中心根据国内管理科学量化研究对于调查数据的需求而设立的项目。资料库致力于收录整合国内优质调查科研数据资源,通过专业的数据管理与监护,实现便捷的数据共享,为科学研究和决策管理提供高水平的数据服务。本资料库鼓励调查研究数据的再利用,促进研究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为了明确数据使用过程中资料库和数据使用者的权利与义务,特拟定此协议。

  一、资料库的权利和义务

  1. 资料库有权根据数据使用者的申请决定是否授权使用数据资料,并且无须说明理由。

  2. 资料库有权使用数据使用者所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从事以数据使用情况为目的的研究分析。

  3. 资料库在未获得数据使用者本人同意之前,不得对外批露其姓名、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及其它依法受保护之个人信息。以下情况除外:

  - 基于法律之规定;

  - 为保障数据提供方之财产及权益;

  - 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其他人员或第三人之权益。

  4. 资料库对于数据使用者基于数据所得出的任何结果和言论不承担任何政治、经济、及法律责任。

  5. 对于违反协议的数据使用者,资料库有权随时要求其停止对数据的使用和保存。对于其所造成的任何形式的损害,有权进行法律追诉。

  二、数据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1. 数据使用者不得使用从资料库获取的数据资料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 数据使用者有义务保护和尊重数据资料中所牵涉的受访对象的隐私,不探究、公开、或散布可能确认受访对象身份的信息。如发现数据资料中有包含可能识别受访对象的信息,数据使用者有义务立即通知资料库管理人员。

  3. 数据使用者对资料库授权使用的数据资料不拥有复制、传播、出版,或翻译成外国语言等权利,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数据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产品。数据资料的任何格式或者任何复制品视同原始数据资料。数据使用者可根据需要对数据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资料对外发布和提供服务。

  4. 数据使用者保证只将资料库授权使用的数据资料用于本人的研究,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将数据资料分享给第三方,包括数据使用者所在研究团队的其他成员。

  5. 数据使用者基于资料库授权使用的数据资料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书籍、文章、会议论文、学位论文、政策报告,和其他出版物,需按照引用规范标注数据来源,包括数据资料的作者和发布者。

  6. 数据使用者在使用数据资料从事研究活动过程中,如发现疑似数据错误,有义务向资料库报告。

  7. 数据使用者不可利用资料库授权使用的数据资料进行任何盈利活动。

  8. 数据使用者自愿或强制取消其会员资格后,必须终止资料库提供的所有数据资料的使用活动,并销毁从资料库获取的数据资料,具体措施如下:

  - 彻底从计算机硬盘及存储设备 / 空间中删除;

  - 销毁数据文本文件;

  - 销毁原始物理介质。

  三、协议修订

  1. 资料库保留修订本协议各条款之权利。在协议修订后,将于北京大学中国调查数据资料库网站http://dcms.pku.edu.cn/CSDA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如数据使用者不同意修订之内容,即视为放弃所获数据之使用权,按协议规定销毁或归还所获数据。如继续使用所获数据,则视为已同意并接受协议修订内容之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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